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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平台僭建大廈傷上加傷

非法工程無疑為不少守法的居民帶來困擾,除了影響外觀、帶來衛生隱患及給予盜賊攀附的機會外,嚴重的還可能破壞樓宇結構,減短樓宇壽命。當中,對大廈結構影響最為嚴重的莫過於在樓宇天台上進行僭建,因為此類僭建多為重量較大的“天台屋”。違法人為了讓僭建物適合人居住,更擅自更改供排水系統,令大廈傷上加傷。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最近一次行動,就是清拆一個建在低層樓宇上總共三層高的僭建物,可見天台僭建的情況實在值得大家關注。
    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早前推出的《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分層建築物的平台、退縮平台、通天或天台屬於各分層單位所有人共同擁有,禁止以固定安裝方式加建任何附加物。但在沒有引致衛生問題、不妨礙消防人員搶救及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可以非固定方式安裝預防墮物用的安全繩網或流動傘篷。
    “非固定方式安裝”是指可隨時裝拆,且安裝後保證不容易引起積聚垃圾或積水,也便於清理及移除的設施,除此之外一律都不允許。至於現時有些大廈內的露天停車場搭建有鐵篷,以避免高空擲物令車輛受損的情況,按照現行法例及《民法典》的規定,除非有關大廈的合資格人士已按法例要求向局方提交搭建停車場鐵篷的計劃,並經技術分析後獲批准,否則即屬違法工程。
    有關安裝合法附加物的內容可參考“指引”,市民可到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www.dssopt.gov.mo)瀏覽或下載,又或者到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大樓地下或水坑尾政府資訊中心索取“指引”文本,亦可致電二八七二 · 二四八八查詢。
    (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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